河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2023年度考评工作通知
时间:2024-03-06来源:浏览次数:659
河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2023年度考评工作通知
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
根据国家和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法规精神,为促进我省信用环境建设,提高信用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行业信誉度,将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做大做强,经研究,决定对社会信用服务机构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在本会登记的省内外社会信用服务机构。
二,考评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4月8日。
三,考评材料
1,《2023年度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年度考评报告书》(见附件);
2,《信用服务机构入会承诺书》(见附件);
3,河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4,信用管理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5,河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近期社保查询证明;
6,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变更情况。
四,考评标准及考评程序
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年度考评结论分别为“合格”、“不合格”。
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在2023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时按要求接受年度考评,无违反规定行为的,年度考评结论确定为合格。
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年度考评结论定为不合格:
1,信用管理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5名的;
2,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评的。
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可直接从信用河南网(网址:www.xyhnw.com)上下载并填写《2022年度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年度考评报告书》及其他应提交材料,于4月8日前送至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年度考评材料进行审核,于4月15日前作出考评结论,对不合格的,进行自行整改,整改过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登记资格。
年度考评结束后,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信用河南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年度考评公告。
联系人: 张双双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九如东路天下收藏北区2072
联系电话:0371-65930128
河 南 省 信 用 建 设 促 进 会
河南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信用 评估机构 考核 通知
报送: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
抄送:省企业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
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秘书处 2024年3月6日印发